第十二章 过分了!-《狐仙之我不是大反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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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时扔出一些毒镖或暗器,杀死的劫匪也寥寥几人。
在几十人的围攻下,方存志已招架不住,身上被刮了几刀,虽然还能战斗,但行动能力大受影响。
青常安见势不对,带着方存志想要破顶而逃。
他一把拽着方存志的衣襟,腾空一跃,冲上屋顶,但撞到屋顶时一个透明的弧形困罩霎时显现,将青常安二人多次弹了回来。
几个黑衣人在脚下大笑道:“这屋内早已被我们设下了禁制法阵(四旗阵),岂是你想逃就能逃的。”
说罢,四个黑衣人便放出了四只机关鸟,此鸟金石结构,速度极快,鸟喙也如利齿般尖锐。
四只机关鸟像四枚导弹样冲向了空中的常安和方存志,青常安带着方存志在空中飞行躲闪着。
每一次转弯,机关鸟都能灵活的变化跟上。
追逐中,它们张开鸟喙,从口中射出了一颗颗爆裂弹。
漫天火光下,迅速爆燃,方存志的右臂被不幸击中。
“啊~~~~~~!”
伴着一声撕裂的惨叫,方存志的整个右臂从肱二头肌处被整个炸得粉碎。
青常安挥出骨鞭,骨鞭分为四节,分别刺向空中的机关鸟。
机关鸟被纷纷刺穿,在空中产生了爆炸。
但此刻方存志已痛的不成人样,将要昏迷模样。
将方存志放置在三层阁楼上,用骨鞭缠绕为他箍紧右臂,防止血液继续流失。
楼下的持刀劫匪们踩着楼梯,又叫喊着冲了上来。
极端愤怒的常安,这时现出了半兽形态,八尾呈现,四肢生出利爪,双目出现狐纹,獠牙迅速生长。
强健四肢落地狂奔,青常安一爪掀烂了上楼的木梯。
木梯上所有劫匪都掉落到了地上,一个飞身跃下,青常安在人群中撕咬、狂舞着利爪。
四处翻飞、跳跃,不多时后,所有的凡人都被他开膛破肚、掏心挖肺了。
转头望向四个身后的黑衣人,猩红的狐眼,散出慑人的凶光。
四个黑衣人聚气,射出几颗火球、水弹,都被常安一爪弹开了。
捏着一个火球直接扔向其中一个施术者,火球爆燃,在熊熊火光中,那黑衣人烧成了焦油。
剩下的三名黑衣人,见状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个机箱模样的东西背上身上,按动手中连接按钮后,机箱两侧各弹射出一只骨节翅膀想要逃跑,飞向屋外时他们竟被自己设下的“四旗禁制”拦住了。
青常安立刻散射狐尾,八条狐尾呈利刺状刺向了他们,三人在空中皆被刺中,最终像三个人肉串定在了墙上。
杀死三人后,青常安变回人形,他飞到了方存志身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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